护栏 被告称,自己和爱人长年在国外,家中只有一个女儿,鉴于现在的治安情况,不安装护栏根本没法安心,而且1层也装了护栏,自己不装也有危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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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、被告均为朝阳区团结湖路2号楼的居民,原告住3层,被告住2层。7年前,被告家在窗户及阳台外安装了防护栏。原告起诉称,被告安装的护栏侵占了自己家的阳台基座,导致衣物不能伸展晾晒,大件衣物只能晾在屋里,而且经常因衣物触及护栏不得不重洗。更为严重的是,该护栏使小偷可以轻易进入自己的房屋内,导致家人夏天夜里不敢开窗,自己多年来精神高度紧张,因此要求被告拆除。
因二层窗外装护栏,三层的八十三岁老翁将楼下邻居告上法庭,要求将护栏拆除。近日,朝阳法院受理了此案。
原告则认为,按照被告的说法,自己家也装,4层也得装,整个楼所有家就都要装,整个楼不就乱了,因此不同意被告的答辩理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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